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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B5投资者杂志

形势不明朗时期的目标就业区保守选择策略

撰稿人:Bob Kraft

很多行业利益相关者一致认为有必要对EB-5投资移民签证计划进行重大变革。事实上, 目前大部分利益相关者,包括私人和政府部门,关于对 EB-5签证计划进行可接受的彻底改革的意见要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一致。投资者必须了解最新形势,开始转变思考和选择项目的方式。


EB-5签证计划的历史沿革

EB-5投资移民签证计划是由国会于1990年设立的,旨在向全国最需要投资和就业的社区(处于困境的农村地区和贫困城镇地区)注入资金和创造新增就业。在美国经济的这些部分中,传统融资策略不足,制约发展,加大着美国最富裕阶层和劳动中产阶级之间的差距。为鼓励对这些社区进行投资和创造就业,国会针对愿意帮助这些社区发展的海外企业家投资者设立了更低的投资门槛,分配了3,000份签证配额,使得这些投资者通过其新设立的EB-5签证计划获得绿卡资格。

EB-5签证计划目标就业区(“TEA”)资格认定标准进行重大调整已近在咫尺。今天按照国会意图投资,可以确保将来成功通过资格认定。 

了解法律

第一步是了解现行法律。根据现行法律,目标就业区的定义是“农村地区或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失业率150%的地区。”高失业地区可能是都市统计区(“MSA”),县或地理或政治分区(如人口普查区),前提条件是项目收到了州政府授权机构发出的认定函。

按照现行签证计划,每个州会规定选择符合条件的地理和政治分区的标准。为鼓励对其州进行投资,促进经济发展,各州会通过降低投资者门槛,放宽资格认定标准,使得本已具有吸引力的繁华地区更加具有吸引力。不难理解,吸引投资促进各州的经济发展的动力要大于其履行国会意图的意愿。

在现行法律项下,项目已经使用了100个人口普查区目标就业区,获得享受为高贫困地区保留的福利资格。这种做法称为不公正地划分区域。根据国土安全部数据,99%的区域中心投资都流入了目标就业区,且适用的投资门槛都是500,000美元。由于不公正地划分区域,即使最繁华的地区也可能被认定为目标就业区,从而几乎没有投资是按照1,000,000美元的投资门槛进行的。

那些旨在解决目前目标就业区认定标准问题的各种改革提案都应引起投资者的注意。


国土安全部改革

2017年1月,国土安全部(“DHS”)发布了拟议立法通知(“NPRM”),表示将会修订现行法规,改变目标就业区的认定标准,从州认定改为适用统一客观的标准,以更有效地确保更低的投资门槛专门用于更接近高失业率地区的地区。

根据国土安全部数据,与任一人口普查区相邻的人口普查区的平均数量为6.4。按照此提案,基于大量人口普查区而获得申请资格认定的项目将不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将必须按更高的拟议门槛1,800,000美元进行投资。


立法提案

2017年4月,参议院司法委员会主席参议员 Grassley(R-IA)和前任参议院司法委员会高级官员(也是参议院拨款委员会现任高级官员)参议员Leahy(D-VT)起草了《2017年美国就业创造和投资促进改革法案》。该立法提案使用统一客观的标准缩小了资格认定范围,但仅允许提供来自一个项目人口普查区(若项目涉及多个人口普查区,则多个项目人口普查区)的数据。另外,该立法提案对新市场税收抵免(“NMTC”)计划适用了类似标准,通过在现有失业标准中增加贫困和家庭收入统计中位数,以进一步限制不公正地划分区域。因其要求满足两项标准,从而比只要求符合一项标准的联邦NMTC计划更加严苛。

提案规定:

“投资区域是指由位于一个都市统计区中的一个或多个人口普查区构成的区域,且利用现有的最新人口普查数据,每个人口普查区至少符合以下标准中的两项:

  1. 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 ;
  2. 贫困率至少为30%;或
  3. 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整个州的家庭收入中位数或相关都市统计区家庭收入中位数中较高者的60%。”1


根据此提案,基于位于项目所在地以外的人口普查区申请资格认定的项目将不符合条件。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使用更高的投资门槛,拟议金额为1,000,000美元。

2017年4月末,EB-5签证计划到期之前,参议院多数党党鞭和移民分委委员会主席参议员 John Cornyn 起草了《2017年EB-5投资移民签证和区域中心签证计划综合改革法案》或称《EB-5改革法案》。此立法提案与《2017年美国就业创造和投资促进改革法案》类似,只允许项目使用一个人口普查区申请资格认定。此外,此立法提案还使用了类似的标准,但是要求必须同时满足三项标准,因而比仅要求满足一项标准的联邦NMTC计划更加严苛。

提案规定:

“贫困城镇人口普查区–‘贫困城镇人口普查区’是指根据美国社区调查最近五年的统计数据,符合以下条件的任何人口普查区:位于都市统计区以内;该人口普查区的贫困率高于30%;该人口普查区的家庭收入中位数不超过整个州的家庭收入中位数或相关都市统计区家庭收入中位数中较高者的60%;该人口普查区的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水平的1.5倍。”2

此提案是最严苛的,要求项目所在地仅限于一个人口普查区中,贫困地区必须同时满足三项NMTC标准。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使用更高的投资门槛,拟议金额为1,000,000美元。


其他提案

部分利益相关者建议国土安全部/国会采用加利福尼亚州州长商业和经济发展办公室模型,该模型使用统一客观的标准,但其要求是各项改革议案中最宽松的,限制相邻人口普查区的数量。这会使得项目可以创造一系列人口普查区,以符合资格认定标准。

“… 项目位于由12个或更少的相邻人口普查区组成的区域中,该区域平均失业率至少为全国平均失业率的150%。”3

其他方法将人口普查区的数量限制为4~12个人口普查区范围内。不符合条件的项目必须适用更高的投资门槛,拟议金额为1,000,000美元。


农村项目

农村地区项目占EB-5投资的10%左右。虽然国会希望限制城镇目标就业区认定,但大多数提案保留了农村地区项目的原有标准,而另一些提案提供了更多鼓励措施,如专项预留签证。

过去几年中,EB-5一直蓬勃发展。2015年4月13日,美国国务院(“DOS”)宣布2015财年签证申请数量会超过签证配额,导致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设定了排期日2013年5月1日。这一措施通常被称为“签证排期”,当国务院预计某一特定移民类别中的签证申请人数很快会超过签证配额时,会发生这种情况。目前预测需要等待6-10年才会再次有中国公民签证配额。

关于农村地区投资的其他立法激励措施,如专项预留签证,可以为中国公民提供一些初步救济,但此等激励措施不可能足以满足中国公民的需求,因为此等激励措施也可能会发生排期。此外,哪些项目将会符合条件也无法确定,这取决于不受新规限制的条款。

投资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应对现行资格认定标准的各种改革提案?

明智的投资者已经做出保守决策,确保其家人将来申请永久居留权更容易。

选择涉及人口普查区较少的项目。项目使用100个人口普查区的时代已经过去了。不要给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更多审查您案件的理由。在可能情况下尽量选择在新提案项下符合条件的项目。

选择认购人数量接近满额的发售。若项目因法规变化在发售期间从目标就业区变为非目标就业区,则可能会对新商业企业造成不利影响。新商业企业可能会提供两种不同类型的投资,这可能会导致利益冲突。或者,新商业企业可能无法募集到最高发售额,这会增加项目无法完工或盈利的可能性,从而导致失去永久居留权或投资损失。

农村项目可能符合将来专项预留签证的资格条件。虽然你不能指望这一定会成为现实,但是如果你发现某个农村项目值得投资,这可能会是一项额外优势,有助于你做出最终决策。

尽管我们无法知道最终确定的法律法规的内容、其实施时间以及受影响人群,但是目前,鉴于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投资移民项目办公室和国土安全部在调整其政策,国会在制定新法规,每位投资者在决策过程中都应采取保守的目标就业区资格认定策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