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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呐!法院取消了STEM延期?现在我该怎么做? --法院取消学生 STEM 延期和替代方案产生的影响

作者/珍熙·王尔德 (Jinhee Wilde)

2008年4月,国土安全部 (Department of Homeland Security) 颁布了一项暂行最终条例,条例规定若雇主加入电子身份认证系统 (E-Verify),持有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 (“STEM”) 学位的美国教育机构毕业生的选择性实习训练 (OPT) 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可进行 17 个月的延期。此项新规定产生的影响是,对于符合条件的外国人,选择性实习训练工作许可证有效期可延长至29个月,其中包括选择性实习训练初始有效期 12 个月,再加上持有符合条件的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并具有加入电子身份认证系统的雇主可以获得的额外 17 个月。成千上万的学生和电子身份认证系统雇主从此项工作许可证延期政策中受益,此举也缓解了H-1B申请量过大和签证名额限制的压力。如果没有这项延期政策,很多等待 H-1B 签证的申请人可能就必须在目前较短的选择性实习训练时间到期后离开美国。

但2014年 3月,华盛顿技术工人联合会在美国哥伦比亚特区法院提起诉讼。在“华盛顿技术工人联合会诉美国国土安全部”一案中,华盛顿技术工人联合会宣称未经事先的通告和评议期,就在2008年发布新规属“武断和随意”行为,违反了行政程序法(APA)。国土安全部辩护称,为缓解高科技雇主因 H-1B 限额而面临的问题,需要采取紧急措施,而且实施规定后,可对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毕业生起到立竿见影的效果。

2015年8月12日,法院取消了此项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选择性实习训练延期(OPTSTEM)政策,宣判国土安全部所述的紧急例外情况过于普通,特殊性不足以构成紧急情况。因此,该机构在未经通告和公众评议的情况下发布选择性实习训练延期政策属行为不当。此外,法院还废止了国土安全部随后对规定做出的修改(扩大了的指定学习领域列表)。

但法官同时认为,如果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雇员必须立刻离职,立即取消新规对成千上万目前在美持有有效工作许可证,对不得不快速离开美国的F-1签证持有者以及雇主而言“会产生严重影响”,并决定将此判决令的生效日期推迟六个月至 2016 年 2 月 12 日,以便国土安全部经过相应的通告和评议手续,之后再次提交规定。

因此,2016 年 2 月12 日以前,法官判决不会对当前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延期持有者的工作许可证进行作废处理,也不会禁止个人申请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延期。在此为期六个月的暂缓期内,国土安全部应具备足够的时间发布新规,进行通告和评议并在 2016 年 2 月 12 日前最终出台新规定。如果国土安全部按照法院的指示采取行动,应该不会对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或“新名额申请”选择性实习训练延期产生影响。

重要的一点是,法院并未表示规定本身存在实质性的不合理性。法院着重强调的是国土安全部发在2008年发布规定时所采取的程序问题。另外一则重要的信息是,奥巴马总统在 2014年11月宣布各项新政和规定,以便支持高科技产业和从业人员,其中部分政策专门针对通告和评议规定的制定,以便拓展符合选择性实习训练的学位计划并延长选择性实习训练的期限和使用时间。因此,这种情况带来的实际影响可能会推动国土安全部发布覆盖范围更广并有利于外国学生、美国雇主和所有工作者的试行条例。

非移民签证与EB-5

但在为此可能颁布的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延期政策欢呼雀跃前,请注意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和 H-1B 仍为非移民工作许可证。换句话说,一旦学生到了选择性实习训练、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选择性实习训练或 H-1B 的有效期,他们仍然无法继续长期在美国停留工作。持 F-1 签证的学生可以通过多种方式获得永久居留权(变为绿卡持有人)。一种方式是与美国公民或永久居民结婚,通过家庭类的担保获得身份。第二种方式是由美国雇主进行雇佣类担保(硕士以上学位持有人要求EB-2,学士学位持有人要求 EB-3)或通过亲自申请 EB-5 签证。

中国大陆居民可申请的 EB-2 签证排期进展为2006年1月1日,EB-3为2004年12月22日,即使您足够幸运,有雇主愿意为您担保并配合美国劳工部(U.S. Department of Labor) 在PERM LC招募和登记方面进行的所有详细审查, 您也需要等待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因此,优先日期为2013年9月22日的EB-5签证亲自申请的方式特别适合于那些家长可以以赠与方式提供EB-5所需投资额的学生。

开始EB-5申请的最佳时间至少是在校获得学位的两年以前,因为EB-5申请流程最少也需要 2 年。通过这种方式, 学生就可以在毕业后以绿卡持有人的身份不受限制地找工作,这是实现此目的的最佳方式。但因为仍然面临选择性实习训练有效期有 12 个月的问题,学生可以多等 1 年,再开始 EB-5 的申请流程。如果您是科学、技术、工程或数学学位学生,您可以等到毕业并开始工作时再开始,当然,前提条件是针对中国的签证数量不再继续倒退。

最常见的一个问题是,提交I-526申请表后,取得旅行绿卡前,应该做什么。因为F-1(和选择性实习训练)为非移民签证,从技术角度讲,如果您在填写I-526申请表时出现移民倾向,您应该无法通过非移民签证进入美国,除非您在I-526申请表中表明您打算通过领事馆申请移民签证 (DS- 260)。然而只要F-1签证持有人像描述一样到学校就读或在选择性实习训练项目下正常工作,他们仍然可以继续停留在美国,直至身份到期。F-1签证持有人还可以通过获得I-20申请表的方式更换学校,无需回国再次申请新签证。您可以一直以此身份停留在美国,I-526申请表批准后,就可以提交 I-485 身份调整申请表。这包括,在选择性实习训练到期后,参加一门新的学校课程,获得新I-20申请表,以便保留F-1身份。例如,一名获得学士学位的学生可能希望参加硕士学位的学习课程,或者一名获得硕士学位的学生可能希望参加另一个硕士学位的课程,来扩展之前的学位。但任何离开或在提交I-526申请表之后通过提交F1到F2的身份变更申请表 (I-539) 后提交的F1签证新申请 (DS-160) 都将违反 F 类非移民签证类别的移民倾向规定。

因此,如果您希望提交I-526申请表,您需要提前确定并规划好是在I-526获批并提交身份调整申请表 (I-485) 之前继续留在美国,还是通过领事馆流程 (DS-260) 进行申请。如果环境有变,务必要在旅行前咨询您的EB-5律师,以确保不会意外违反相关法律,并造成向国土安全部或领事馆官员提供虚假信息的误解。如果发现任何失实陈述或虚假信息,未来可能永远无法获得任何移民方面的利益。